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与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三)主管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协助做好跨县市重大案件、涉外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五)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承担口岸签证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管理市看守所、市拘留所。
(八)规划、组织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并直接参与涉毒案件的侦查。
(十)组织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全市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铁路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科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机要、信息简报动态、批示交办的督查督办、保密管理、公安网主页管理、行政公章、介绍信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文处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提案议案;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数据汇总和指导;负责档案和公安史的编纂;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文明创建、平安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市目标责任制考核、金华公安综合考评工作。
政治处(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组织开展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局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人民警察警衔、职级和工资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警察招录和警察院校招生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和有关职工的管理;负责评优创模和表彰奖励的考核、申报工作;负责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民警心理健康、警察体育工作。
公共关系科
组织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负责心防工程,促进警队与青少年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宣传工作;负责内部刊物、影视、出版和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指导涉警舆论引导处置工作。
辅警管理科
指导开展辅警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辅警编制、人员配备、辅衔、职级和工资审核工作;负责辅警聘用招录、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审核申报工作;加强对各单位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辅警违纪的调查工作。
指挥中心
管理全市公安110接处警工作,协调社会联动工作,承担全局110接警指令工作和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牵头全局快速反应、应急机制和卡点建设,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协调跨区域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工作;报送社会面重大、敏感信息。
情指联勤中心
承担全市公安“大情报”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职责;归口管理各警种、各部门报送的情报信息并组织开展综合研判、情报会商工作,发布预警性、行动性情报指令并监督指令落实;组织开展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防范和维稳、治安形势的总体评估以及开展大数据综合应用,为警务决策和现实斗争提供支撑。
科技信息化科
拟订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安科技立项、申报、成果上报鉴定、验收、奖励和技术推广;负责公安视频监控建设,指导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推广;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有线、无线、视频监控、图像通信、信息与网络安全等业务的发展规划、建设与保障;负责公安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组织、指导、实施有关信息应用系统和相关应用软件的研发及应用推广、应用服务和技能培训;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安信息机房、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市公安财务装备、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公安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公安基本建设和装备建设规划、采购工作,负责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审核和后勤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被装、接待、车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提供对民警的相关保障工作。
信访科
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上级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及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参与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负责省、市各级网上信访案件的办理和情况反馈;负责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稳控的落实检查、指导督促;定期收集、分析信访反映信息。
审计室
负责拟订本局公安内部审计规定、制度;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计划,部署本局审计工作,开展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本局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和调查。
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实施对本局各单位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处置涉及督察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收集、研判、运用经济犯罪情报,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派出所办理案件的指导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经侦基础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案件防范工作。
治安大队
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查处对策;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办理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国家类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重点人管控、社会面治安维稳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弩、民爆物品的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类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负责对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公共交通、散装汽油、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控;负责安检和技防设施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义乌市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记功奖励、荣誉申报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城市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办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阻碍执法、暴力妨害公务案件,负责加强履行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公务的相关保障,参与重点区域联合整治等活动。
防火指导大队
组织、指导全市派出所的公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消防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派出所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消防安全措施,指导、参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侦办全市涉及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环境污染、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案件及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案件,并掌握其犯罪动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并承担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牵头全市扫黑除恶工作。
物证鉴定室(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
承担全市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现场勘查、现场取证和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为案件侦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市公、检、法、司及其他行政机关委托的人身活体损伤伤情鉴定、尸体解剖,常见毒品、毒物的定性定量分析和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定量检测,人体DNA生物学检验鉴定,影像资料检验和文件检验等;负责全市手印数据库、DNA数据库、刑事物证库的建库、管理和应用工作。
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
负责、指导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接警工作,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涉案资金止付、冻结;对全市发案形势开展综合研判,为防范宣传及案件预警提供数据支撑,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提供情报信息支撑。
禁毒大队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规律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以及办理车辆登记、驾驶证业务;审核、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组织、协调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科技、装备建设;参与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负责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大队
组织实施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流动人口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优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按权限指导并督促各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发证和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参与全市维护社会稳定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
基层基础管理大队
综合协调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指导公安派出所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安全防范、纠纷调解等基础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征兵、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工作;指导开展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等人员的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掌握辖区人口及其基本情况,提供公安业务查询;指导派出所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受理和办理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户口四项变动等;负责由公安机关治安、禁毒、网络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实施的部分行政审批职能。
法制大队
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和执法信息化建设;拟订执法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刑事案件的审核;指导、监督案件办理等日常执法活动,参与重大、疑难案(事)件的法律问题研究;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等案件;组织开展法律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预审办案大队
参与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全局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刑事案件办理等日常执法活动,参与重大、疑难案(事)件的法律问题研究。
出入境管理局(国际合作局)
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国籍、移民、难民管理;组织、指导外国人管理基础工作;指导、参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外国人违法案件和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承担非法移民遣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涉外案事件查处工作;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和国际刑警组织联络工作,协调跨国(境)案件办理;负责公安外事联络工作;承接上级赋权、交办任务。
口岸签证处
按照赋权负责义乌口岸入境外国人签证办理。
巡特警大队
参与处置动乱、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并承担攻坚突击任务;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处置劫持、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恐怖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执行各类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警卫任务并处置在活动中的突发事件;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和社会应急抢险救灾,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执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承担的特殊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
看守所
承担本市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管理教育任务;承担余刑3个月以下的留所服刑犯及拘役罪犯的教育改造任务;承担本局办案单位抓获以及途径需要临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看守任务;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被决定教育性行政强制措施等在押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铁路分局
负责辖区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对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社区警务建设;指导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机场分局
负责机场的空防安全监督管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刑事犯罪侦查、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
派出所
负责辖区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对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社区警务建设;指导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现任领导
吴刚: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信息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机场路110号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2022年5月,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5月,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被表彰为2022年度“三能榜样最美警队”。
2022年12月,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被评为浙江省模范公安基层单位,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4年9月,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