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对义与利两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的看法。儒家学者历来特别看重义利问题。宋人程、朱的说法可为代表。
程颢说:“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与延平李先生书》)儒家对义利问题的看法大体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个人做事之态度,二是个人人格之修养,三是统治者治国之方针。角度不同,讨论的重点和结论也不同。同一个学者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发论,不同的学者从同一角度发论,看法亦多有差异,但是没有根本的分歧。
做事之义利
做事讲义不讲利,但不否定利。从孔子开始,整个
儒家学派,在从个人做事之态度出发讨论义利问题时,都主张讲义不讲利,但是不否定利。从这个角度看义利,义是事之宜,即当为必为,不当为必不为;利是个人的利益、好处。做事合义,于己有害无利也做;不合义,于己有利无害也不做。在合义的前提下,承认个人的利益。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又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见得思义”,“义然后取”,正是此意。孔子不否定正当的个人利益,但是他“罕言利”(《论语·子罕》),原因是“利最难言。利不是不好,但圣人方要言,恐人一向去趋利;方不言,不应是教人去就害,故罕言之耳”(《朱子语类》卷三十六)。
孟子的看法与孔子相同。孟子也承认富贵好色是“人之所欲”,但是坚决反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比喻说:“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踰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孟子,告子下》)意谓宁肯饿死和做鳏夫也不夺兄之食,搂邻之女。孟子认为,“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纵然把天下给自己做俸禄,有千辆马车的待遇,也连看都不能看。“非其义也,非其道也”(《孟子·万章上》),纵然一点点的好处,也不能妄取之于人。这显然是主张一个人做事第一要讲义,也讲利,只是利须在合于义的前提下取得。儒家本来重视信,即说到做到,说话算数。然而孟子却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说了的话和做了的事,如果不合义,可以修正、中止。可见孟子主张一个人做事应把义放在第一位。
荀子比孟子更加明言利,承认人之利欲不可去。但是也强调人做事应该以利服从义,以义制约利。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不学问,无正义,以富贵为隆,是俗人者也。”“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荀子这些言论与孔子、孟子不尽同,但其实一致。
汉儒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对膠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篇》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这句名言在班固的《汉书·董仲舒传》中被修改为:“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不计其功”与“不急其功”含意有别。但是都说“不谋其利”,而“不谋其利”是重要的,它表明董氏认为仁者做事应当考虑是否合乎道义,不计较利害。但董氏还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篇》)承认利与义都是人所应有的。这与孔子、孟子、荀子的观点并无不同。
宋儒强调义利之别,严格划分义利之界限。程颢说:“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程颐说:“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唯看义当为不当为。”(《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又说:“夫利,和义者善也,其害义者不善也。”“凡顺理无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欲利。”二程的义利观固然更加轻利,然与孔子、孟子也并无根本的区别,其要点有三:①不讲义便讲利,不讲利便讲义,不能逃避,不能调和。②计较利害是人之常情。③利有合义害义之分,君子所计较的是顺理合义之利。
做人之义利
做人重义轻利,先义后利。从孔子开始,整个儒家学派,在从人格修养即如何做人的角度出发讨论义利问题时,无不主张重义轻利,先义后利。从这个角度言义利,义利的问题实际是公与私的问题,亦即如何处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的问题。宋人张载说“义公天下之利”,程颐说“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就是从如何做人的角度谈义利关系的。义就是公,利就是私。儒家学者都认为个人的私利应服从天下国家的公利,即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孔子认为当个人私利与天下国家公利不可兼顾,二者必取其一时,志士仁人应当“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荀子说:“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均与孔子看法一致。他们认为天子诸侯治天下国家亦当重义轻利,先公后私。孔子说:“因民之利而利之。”孟子发展为“与民同乐”,“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董仲舒更说:“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皆谓统治者应以有利于天下国家百姓为先为重。对于公私关系问题,宋代儒者讲得尤为明晰。他们认为做人应当“与众同利,无侵于人”,不应当“专欲益己”,“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程颐:《伊川易传·益卦》),所谓义利之辨,“只是为己为人之分”。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宋人强调喻于义,必首先志于义,行于义,做官“必皆共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陆九渊:《白虎洞书院论语讲义》)意即做官心中想着国家人民,而不为自己打算。
治国之义利
治国重道义轻功利或二者并重。从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角度出发如何看待义利的问题,儒家历来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方面是统治者治国平天下应提倡重义还是提倡重利;另一方面是统治者治国平天下在重视道义的同时要不要重视人民的物质生活。历代儒家对这两方面的义利问题的观点只有提法上的差异,没有根本的分歧。对前一方面的问题,都认为治国应当倡言义,不当倡言利。对后一方面的问题,都认为治国既应当重视道义上的建设,也应当重视物质生活上的建设。
关于治国应当倡言义还是倡言利的问题,孔子没留下直截了当的言论,但是他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意思很明显是强调治国应当倡言义。孟子关于这个问题的言论则非常清楚,他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孟子·梁惠王上》)认为治国应当倡言义,而不倡言利;否则,上下一齐争利而忘义,则国家必危必乱。这与孔子说的治国应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是一个意思,后世儒家学者大多赞成这一观点。
在统治者治国如何处理义利关系这个问题上,除上述倡言义或倡言利的问题外,还有一个重视道义上的建设还是重视物质生活建设的问题。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古人在讨论的时候二者并不混淆。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都主张治国应当倡言义而不倡言利,即“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注重人民精神方面的教化,同时又绝不忽视物质生活方面的建设。儒家经典之一《尚书》之《洪范》有所谓八政,第一是食,第二是货。孔子本人讲过“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和先富后教的话。孟子有关重视物质生活的言论更多,如“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否则“唯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荀子力言以礼治国,亦不忽略经济问题,故《荀子》书有《富国》篇,讲究如何富国的问题,说人君应“量地而立国,计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使民必胜事,事必出利,利足以生民,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汉儒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话,曾受到后人的抨击,以为董氏只言道义而不要功利。宋人叶适说:“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清人颜元更径改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这都是误解。董氏“不谋其利”的话讲的是人做事首先应当考虑当为不当为还是有利无利的问题,与治国的问题不同。其实董氏也说:“圣人积聚众善以为功。”“圣人之为天下生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也。”“不能致功,虽有贤名,不予之赏”,“则百官勤职,争进其功。”(《春秋繁露·考功名》)可见在治国问题上董氏并不否认功利之重要。
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在治国的问题上虽然重道义而不忘功利,常常强调物质生活的重要性,但是一旦把道义与功利放在一起比较的时候,他们还是把道义置诸首位,认为道义第一重要,有了道义,功利便在其中。例如孔子说国家在食与信不可兼顾时,宁去食而存信。孟子说:“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孟子·梁惠王上》)后世儒者大多持此观点。宋人程颐说“唯仁义则未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就是代表。也有不同的意见,李觏说:“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晋人傅玄曾说:“仁人在位,常为天下所归者,无他也,善为天下兴利而已矣。”以为治国应当兼顾道义与功利,功利不可忽视。明人陈第的《义利辨》说:“义即在利之中,道理即在货财之中。”“岂酒食衣服之外别有所谓利乎。”“若以货财为利而不言,则天子不问国课,庶人不理家业,文臣不核赋税,武吏不稽兵食,是乱天下也,如之何而可!且道理岂可空室而无所着乎!”这就明确提出是义在利之中,不是利在义之中的新说法,主张治国以兴利为第一重要。这是儒家关于义利问题的激进观点,不是儒家义利观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