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和幼辈通常会结为契娘、
契爷和契仔、契女的关系。契娘、契爷对契仔、契女通常要负起管教、照顾的责任,他们的责任一般没有亲生父母那么重。契娘、契爷也称为谊父母、义父母、寄父母、乾爹娘。这种
结谊关系又称拜过房爷、拜过房娘。
古代契娘、契爷有时要负起抚养的责任,尤其是契仔、契女的亲生父母已去世或无力养育子女的时候。如果双方的年龄相差很远,已经是祖孙般的年龄差距,则会认作谊祖父母和谊孙,有时也包括自己与父母的谊父母、谊父母的父母或谊父母,以及与子女的谊子女、谊子女的子女之关系。
清·
吴趼人《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四回:“我是当女儿嫁的。不信,你到他家去查那
婚帖。我们写的是义女,不是什么
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