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宪法(乌克兰语:Конститу́ц я Украї́ни )是
乌克兰最高拉达“以乌克兰各族公民的名义,反映人民的主权意志,依靠
乌克兰国家建设很多世纪的历史并根据乌克兰民族、乌克兰全体人民行使的自决权,表达对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及其良好生活条件的关注,关心乌克兰大地公民和睦的加强,力求发展和巩固民主的、社会的、法治的国家,意识到对上帝、对自己的良心、对先辈乃至当今一代和子孙后代的责任,遵循1991年8月24日宣布乌克兰独立并于1991年12月1日经全民投票予以赞同的法令”,通过的乌克兰
基本法。
根据2004年宪法,议员获得组建政府的权力,
议员的任期从4年延长至5年;总理由议员从总统提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议会根据总统提名任命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和安全局局长;政府其他成员由总理提名候选人。
2004年12月8日,乌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乌政体由总统议会制过渡为议会总统制。根据这项宪法修正案,总统权力被削弱,议会权力得到实质性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