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地方海事局(原名“乌海市港航监督所”),于1987年组建,科级建制,根据乌机编发[2003]18号文件批准,将“乌海市港航监督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辖 区水上交通安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为船舶、设施的安全航行、作业提供安全保障,对运输船舶实施监督管理。
乌海市地方海事局(原名“乌海市港航监督所”),于1987年组建,科级建制,根据乌机编发[2003]18号文件批准,将“乌海市港航监督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辖 区水上交通安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为船舶、设施的安全航行、作业提供安全保障,对运输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内设机构、人员组成: 机构编制性质为交通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人数4人,经费来源于全额财政拨款。乌海市地方海事局现设 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海事船检业务室。
(四)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辖区船舶防洪、防凌、枯水等季节性安全工作;负责
危险货物运输及管理、咨询业务工作。
(七) 根据
乌海市交通局委托授权,对辖区水域的水上运输企业和营运船舶进行运输经营许可发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