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贾马社会主义是1962年,尼雷尔写了一篇名为《乌贾马》的文章,提出了乌贾马社会主义。乌贾马(斯瓦希里语,是村社的意思,意指大家庭)社会主义就是以非洲传统的村社为基础,主张把社会建设成为扩大了的家庭,把分散的农户集中到坦桑尼亚原始社会末期的大家庭组织起来的村社中去。尼雷尔自称乌贾马是介乎资本主义和“正统的”或“教条的”社会主义之间,在“世界两大巨人之间保持思想和行动独立”的、属于非洲的、独特的社会主义。这一派思潮在非洲有较大的代表性。
其主要内容是: (1)平均主义是乌贾马社会主义的核心。尼雷尔认为非洲的传统社会是没有阶级,没有压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劳动是一种社会义务。(2)实行国有化政策,废除私有制。尼雷尔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坦桑尼亚人民管理的意思,而资本主义则必然由外国人管理坦桑尼亚的工矿企业,因此,必须对土地和国家资源、金融、交通、工矿企业、内外贸易实行国有化。1967年坦桑尼亚全国广泛实行国有化,消灭外国势力,限制民族资产阶级发展,政府基本上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3)开展“乌贾马村”运动,把社会建设成为扩大了的家庭。“乌贾马村”是一种自治的农村基层组织,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管理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的主席和书记由坦盟中央任命,有关全村的生产和发展计划需经村民大会通过。“乌贾马村”采取集体聚居形式,村址大多选择于公路两侧和水源、交通便利的地方。1973年尼雷尔决定三年内在全国农村实行“乌贾马村”化,结果出现了强迫命令和任意扩大“乌贾马村”的集体耕地的现象,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