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位于乐清市乐成镇良港东路,院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等14个部门。派出人民法庭3个,分别为大荆人民法庭、虹桥人民法庭和柳市人民法庭。代理院长李德通。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法院政务;负责全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及决定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负责本院综合性总结、报告、文件等文稿的起草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信息、文秘、机要、保密、档案、院志编纂、办公秩序管理和值班等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日常运作;负责本院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院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技术保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院对外接待事务;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法院人员任免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职务职级和机构编制等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本院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有关法官遴选、管理事项;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编外人员招录、调配、考核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警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和“六型机关”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统战和指导群团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刑事审判庭
负责各类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四)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审理婚姻家庭、人格权、物权(抵押权、质权除外)、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劳动争议与
人事争议、侵权责任纠纷(除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之外)等民事案件;负责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负责审理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负责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审理与公司、企业、股权、合伙等有关的商事纠纷案件(除金融案件外);负责审理与破产有关的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六)民事审判三庭
负责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负责涉外商事案件的审理;负责审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七)民事审判四庭
负责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信用证、票据、证券、保险等金融类纠纷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八)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负责审理审查复议案件和监外执行、撤销缓刑案件;负责审理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九)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审查立案;负责审理民商事小额速裁类纠纷案件;负责审理管辖异议案件;负责审理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负责审理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开展诉调对接、立案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负责诉讼服务网日常运作;负责诉前辅导、文书送达、财产保全、鉴定评估、诉讼费预收、上诉案件移送调卷等除庭审以外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负责指导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案件流程监控、案件文书管理、案件统计、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案件信息录入等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技术保障;负责审判执行业绩考评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员额法官庭审、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负责阳光司法;负责司法建议管理;负责审判执行工作调查研究,起草审判执行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负责审判委员会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一)执行局
负责本院执行案件立案、分案、查控;依法办理机关执行实施案件(包括恢复执行案件);负责执行中裁决案件和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案件的审查审理;负责统一指挥、监督、指导和协调法庭执行工作;负责拒执罪推进工作;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办理委托或受托执行有关工作;诉讼保全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二)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维护本院机关秩序,应付突发事件发生等。负责执行行政非诉案件和刑事罚金案件执行。
(十三)柳市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柳市片区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四)虹桥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虹桥片区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五)大荆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大荆片区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六)雁荡山人民法庭(正在筹备)
主要负责雁荡片区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现任领导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李德通
工作分工:负责乐清市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黄道强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机关党委及工青妇团和司法督查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联系柳市人民法庭。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章华宽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卢庆哲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政治部。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朱乾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执行局工作,协助分管三个派出人民法庭执行工作。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谷若怀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联系虹桥人民法庭。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王晓勇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和人民法庭工作。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庄丽燕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以及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联系大荆人民法庭。
地理位置
地址:二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