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乐清市委员会是乐清市具有广泛
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乐清市委)
领导的多党(地方组织)合作和
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根据《全国政协章程》规定,乐清市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人民团体在
乐清的地方组织和无党派人士组成,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
秘书长,并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乐清县委员会于1959年建立。1962年6月29日至7月5日,政协乐清县第一届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共有委员67人,代表11个界别。会议
选举王振元同志为
主席,黄义桃、倪丕柳、吴建中同志为副主席,赵和生同志为
秘书长,常务委员15人。至1966年4月,县政协共举行三届全体委员会议。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被迫停止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乐清县落实党的
民族、统战、侨务和
知识分子政策,使爱国统一战线得到
恢复和
发展,1983年3月、1984年7月和1987年5月,分别召开了第四届、第五届和第六届县政协第一次全体委员
会议。
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乐清撤县设市,乐清县政协改称乐清市政协,分别于1990年5月、1993年4月、1998年3月、2003年3月和2007年1月召开了乐清市政协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十一届市
政协设22个界别,共有委员350名。通过
选举,章纪泉同志为主席,杨书元、林培根、李丹、徐扬、谷燎原、陈亦殊(女)同志为副主席,殷乐铭同志为
秘书长;常委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