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莱(公元一六四二年至一六九四年),字子静,号石林,
江苏宝应人。生于
明思宗崇祯十五年,卒于清圣祖
康熙三十三年,年五十三岁。
生平
乔莱(1641~1694),字子静,号石林。宝应人。约生于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康熙六年(1667年)中
进士。曾参与纂修《
明史》,并充任《
清实录》纂修,负责将满文译成汉文。时淮扬屡罹水患,一些王公大臣提议疏浚入海口,以根治水患,
玄烨委派安徽按察使
于成龙前去督工,使心想借机大捞一把的河道总督大为失望,便转而奏请“筑堤束水使高,自高邮历兴化、白驹场入海”,企图取代原议。玄烨将此奏下发群臣讨论,乔莱闻之大惊,即与河务大臣在宫廷前辩论,指出筑堤束水必给里下河地区带来后患。玄烨命征询在京淮扬官员,乔莱又不为河道总督的“厚利”所动,乃汇集淮扬京官到其寓所,备言束水注海之害,并说:“今日之事,当以死争之。”遂上疏《束水注海四不可议》,得到同僚的支持和赞扬。河道总督的动议虽被否决,但乔莱却因此触犯中枢权贵,终被中伤罢免。他返回宝应,修筑纵棹园,纂修《宝应县志》,读《
易》。同时,对“桑梓利病,如筑子婴堤、启闭涵洞、募派夫役等事,尤侃侃言之,乡里多蒙其利”。然而一些权奸却诬陷他“居乡不法”。康熙三十三年春,突然奉召进京,邑人担忧,乔莱却坦然处之,未逾半载即染病去世。
乔莱与下河之争
二十四年(公元一六八五年)大考,列一等四名。圣祖襃其学问优长,文章古雅,充
日讲起居注官。寻擢中允,纂修三朝典训。迁侍讲,转侍读。
河工之议起,安徽按察使
于成龙主张浚海口以泻积水,河督
靳辅主张束水注海,康熙命廷臣公议,廷臣多右河臣议。
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十九:“台臣有请浚海口出积水者,上遣官行视,还奏,当如御史言,河臣冀董其役,而上以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非河臣意,乃别创一议为疏上之。……臬臣痛排前议,廷臣多右河臣者。”
按,淮扬河工之争,实则是康熙间政治斗争的一个缩影。
蒋良骐《东华录》卷十四:“靳辅与
明珠、
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题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当下河初议开浚时,彼以为必委任靳辅,欣然欲行,九卿亦无异辞。及见皇上欲另委人,则以于成龙方沭圣眷,举出必当上旨,而成龙官止臬司,何以纯摄?于是议题奏仍属靳辅,此时未有阻挠意也。及靳辅张大其事,与成龙议不合,于是一力阻挠,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
O康熙以河工事传问淮扬七州县籍现任京官,靳辅遣客厚利啖先生,先生不应。
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十九《翰林侍读乔君墓志铭》:“上意不决,命讯淮扬人官京师者,河臣使其客以厚利啖君,君笑不应。淮扬士夫群集君邸,君慷慨言日:以朝廷言之,请帑至三百万,国用绌矣!题官至三百员,铨政乱矣!弧夫至数十万,民力殚矣!以七州县言之,工未成,害不忍言;工既成,害又不忍言。未成之害日筑堤,日弧夫;既成之害日卖田,日决河。……今日之事,当以死争之,功名不足顾,身家不足惜矣。”
O十一月二十一日,先生人值日讲起居注,康熙问先生淮扬河工事,先生直言陈奏河工之弊。
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十九《翰林侍读乔君墓志铭》:“明日,君人直起居注。……君敷奏百余言,剀切详明,上大悦曰:‘此尔一人意耶?有同者否?’君对:‘淮扬人皆与臣同,尚有公议进呈。”’
蒋良骐<东华录》卷十三:“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寻召问起居注官侍讲乔莱河工事宜,乔莱奏日:‘从于成龙议,工易成,百姓有利无害。从勒辅议,工难成,田庐、坟墓伤损多。且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比民间屋檐更高,后或一旦决溃,为害不浅。’上日:‘朕欲拯救生民耳!若有害于民,如何可行?于成龙所请钱粮不多,又不害民,姑从其议,着往兴工。’
寻命工部尚书
萨穆哈、学士穆称额速往详问地方父老,穆称额等人以“三木”之刑逼迫百姓,回奏称疏浚无益。”
《束水注海四不可议》略日:河臣议开大河,筑长堤,堤高河宽,势必坏垄亩,毁村落,掘坟墓,惨有不忍言者,不可行一。河臣议先筑围埂,用车踏去埂内之水,取土筑堤,不知淮扬地卑,原无干土,况积潦已久,一旦取土积水中,投诸深渊,工安得成?成亦易坏,不可行二。河臣欲以丈六之堤束水一丈,是堤高于民间庐舍多矣,伏秋风雨骤至,势必溃。即当未溃之时,潴水屋庐之上,岂能安枕?不可行三。至于七州县之田,向没于水,今束河使高,田中之水岂能倒流入河?不能人河即不能归海,淹没之田何由复出?不可行四。
“彼时淮扬两属官于京师者,侍读乔莱、编修
李铠、检讨
丘象随、给事刘国黻、御史郑为旭、郎中刘始恢、员外
刘谦吉、行人刘师峻、正字张睿、学正
刘中柱、张新杼等十一人同列名。”先生在众同乡中官职最高,故而领衔呈议。
O复至会议所,再陈河工之弊,河臣议遂寝。
潘耒<遂初堂文集》:“君复至会议所,具论其得失,声情激烈,闻者感动,虽力主河臣者不能难一语。吏部尚书李公之芳揖君日:‘知、仁、勇,先生兼之矣!’户部尚书梁公清标叹日:‘江淮之间可谓有人!’某学士亦谢君日:‘吾甚愧公。’于是河臣议遂寝。”
后来,京城谣言四起,乔莱因此事得罪靳辅及其背后实力,归乡后数年,又被召入京城居住,不久死于府邸。
个人作品
著有《应制集》、《使粤集》、《归田集》等,与《易俟》二十卷,(均
清史列传)并行于世。
相关评价
乔氏门风崇尚气节,正直不阿,这对于乔莱日后的个人秉性与为官处世之道不无重要影响。乔莱自幼“英敏绝伦”,康熙二十年被命充《太祖高皇帝实录》纂修官,此次纂修实录成为乔莱以文才见知于康熙帝的开始。在随后康熙二十四年的翰詹大考中,乔莱名列一等第四,间日复试列第五,康熙帝褒以“学问优长,文章古雅”。
家庭
乔莱兄弟五人,依长幼次序为迈、英、莱、薇、荩,长兄乔迈早逝于其父之前。娶妻丘氏,封宜人。有子四人:长崇烈,康熙丁卯举人;次崇让,贡生,卒;崇修,字介夫,贡生,以学行闻,雍正元年受世宗召见,授铜陵县教谕;幼崇禧。女五人,分别嫁户科给事中刘国黻、温江知县邱璋、任宸、
朱经、黄之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