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54年成立,2007年7月搬迁到坐落于濂溪区庐山大道69号的法院审判办公楼。现有干警172人,辖区内共设浔阳区、濂溪区、瑞昌市、九江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共青城市、庐山等14个基层人民法院。
院情简介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54年建院,现有干警172人,辖区内共设浔阳区、濂溪区、瑞昌市、九江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共青城、庐山等14个基层人民法院。
机构设置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新闻宣传处、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档案科、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处)共28个机构。
法院建设
近年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两级法院文明建设,连续四届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单位。 推行“一院一品”,打造本地司法品牌;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司法为民; 以包村帮扶为窗口,走进基层服务百姓;注重法院文化建设,营造优良的院风院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效率。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率队到九江中院参观远程庭审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
现任领导
院长:黄武
所获荣誉
1998年被最高院授予防洪抢险集体一等功,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办理大要案先进集体,自2001年起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6年、2008、2010年、2013年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2013年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中级法院目标管理考评第一名,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司法统计、警务达标等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涉诉信访等20项工作被评为省、市先进。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被评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8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