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是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根据《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组建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
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注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
政府关于
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重要举措;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落实;负责全市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
(二)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市深山区移民、灾后移民、工程移民和新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移民等各种移民安置规划。
(三)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项目的管理,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扶贫资金分配,负责管理使用移民资金,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协调、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各界捐赠援助,负责扶贫款项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三峡移民管理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检查督促扶贫和移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老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的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的管理;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管理;对扶贫和移民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并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检查监督;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办理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三)社会扶贫与对外联络科
拟订并落实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和协助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对外交流、横向经济协作;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捐赠援助;负责引进扶贫项目的管理。
(四)搬迁扶贫科
拟订搬迁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搬迁扶贫项目及后续扶持项目的管理,对搬迁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拟订并落实各级单位对口协助搬迁扶贫工作计划。
(五)三峡和在建工程移民管理科
组织落实三峡移民政策;指导三峡移民的安置和后期扶持;负责三峡移民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规划》,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等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对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
(六)库区移民后扶管理科
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现金直补发放和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
(七)库区基金项目管理科
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协助库区基金的征收工作。
(八)科技扶贫科
负责全市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贫困农民、水库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老区、贫困地区、移民安置区干部的扶贫开发和移民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拟订全市老区建设、扶贫和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宣传、政策法规等调研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