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判
汉语词语
书判,读音是shū pàn。意思是指书法和文理。
解释
指书法和文理。
出处
《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
唐 韩愈 《李君墓志铭》:“進士及第,試書判入等。補秘書正字。”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无名子谤议》:“ 李翰 雖以辭藻擢第,不以書判擅名。”
宋 苏轼 《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始者學書判,近亦知問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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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2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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