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买提伊敏·伊敏诺夫(1915年8月-1970年5月17日),新疆阿图什人,
维吾尔族。1950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1970年5月17日逝世。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了新疆反帝会并任秘书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乌鲁木齐水利专科学校学习毕业后,任新疆伪省建设厅水利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新疆三区革命游击队排长、连长,伊宁三区革命政府农业局副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三区革命民族军指挥部政治科、作战科副科长,科长,三区革命民族军总指挥部副参谋长,骑兵团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民族军第五军十三师师长。1950年起任第一野战军第五军十三师师长兼南疆军区副司令员, 南疆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南疆行署主任,中共南疆区党委副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1960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