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糖酸红霉素,是一种
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49H89NO25,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化学式:C49H89NO25
分子量:1092.223
CAS号:3847-29-8
理化性质
密度:0.908g/cm3
熔点:145-150℃
沸点:818.4°C
闪点:448.8°C
折射率:1.5300
药品简介
药理毒理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水溶性的红霉素乳糖醛酸酯,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红霉素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药代动力学
静脉滴注后立即达血药浓度峰值,24小时内静滴2g,平均血药浓度为2.3~6.8mg/L,但个体差异较大。每12小时连续静脉滴注本品1g,则8小时后的血药浓度可维持于4~6mg/L。乳糖酸红霉素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最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0%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0%以上。表观分布容积为0.9L/kg。蛋白结合率为70%~90%。游离红霉素在肝内代谢,血半衰期为1.4~2小时,无尿患者的血半衰期可延长至4.8~6小时。红霉素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2%~5%的口服量和10%~15%的注入量自肾小球滤过排除,尿中浓度可达10~100mg/L。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适应症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球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一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需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滴注。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滴注。
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它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红霉素浓度在1%~5%以内。
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
碳酸氢钠1ml。
药物过量时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症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有药须知
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菌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合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合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药典信息
来源
本品为红霉素的乳糖醛酸盐,按无水物计算,每1mg的效价不得少于610红霉素单位。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粉末,无臭。
本品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鉴别
1、在红霉素A组分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标准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257图)一致,如发现在 1750~1680cm-1处的吸收峰与对照的图谱不一致时,可取本品适量,溶于无水乙醇中,在水浴上蒸干,置减压干燥器中减压干燥后测定。
检查
酸碱度
取本品0.85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6.0~7.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0.85g,分别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混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红霉素B、C组分及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溶剂:磷酸盐缓冲液(pH7.0)-甲醇(15:1)。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加甲醇适量(10mg加甲醇1mL)溶解后,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红霉素4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5mL,置100mL量瓶中,用溶剂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红霉素标准品适量,130℃加热破坏4小时,加甲醇适量(红霉素10mg加甲醇1mL)溶解后,用溶剂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m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溶液(取磷酸氢二钾8.7g,加水1000mL,用20%磷酸调节pH值至8.2)-乙腈(40:60)为流动相,柱温为35℃,波长为215nm,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按红霉素C、红霉素A、杂质Ⅰ、红霉素B、红霉素烯醇醚峰的顺序出峰(必要时,用红霉素C、红霉素B、红霉素烯醇醚对照品进行峰定位),红霉素A峰与红霉素烯醇醚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4.0,红霉素A峰的拖尾因子应小于2.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5倍。
限度:红霉素B按校正后的峰面积计算(乘以校正因子0.7)和红霉素C峰面积均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5.0%),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除乳糖酸外(约为2分钟),红霉素烯醇醚和杂质Ⅰ按校正后的峰面积计算(分别乘以校正因子0.09、0.15)和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均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6倍(3.0%),其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5.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1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约0.2g,加10%的咪唑无水甲醇溶液使溶解,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4.0%。
红霉素A组分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17g,精密称定,加甲醇适量(10mg加甲醇1mL)溶解后,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红霉素4mg的溶液。
标准品溶液:取红霉素标准品约0.1g,精密称定,加甲醇适量(10mg加甲醇1mL)溶解后,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红霉素4mg的溶液。
溶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见红霉素B、C组分及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标准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
限度: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供试品中红霉素A的含量,按无水物计,不得少于59.1%。
可见异物
取本品5份,每份为制剂最大规格量,分别加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3份,分别加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3),每1g样品中,含10µm及10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µm及25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供无菌分装用)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红霉素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1.OEU。(供注射用)
无菌
取本品,用适宜溶剂溶解并稀释后,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含量测定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灭菌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00单位的溶液,照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红霉素项下的方法(通则1201第一法)测定。1000红霉素单位相当于1mg的C37H67NO13,可信限率不得大于7%。
类别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贮藏
严封,在干燥处保存。
制剂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