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
2021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方案
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方案。
发展历程
2021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
2022年1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提出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筛查服务对象范围由以往的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35至64周岁)妇女,筛查服务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
参考资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妇幼健康司.
我国“两癌”筛查对象扩大至城乡适龄妇女
.北京日报.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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