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负债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交税金等。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英文名称
事业单位负债(liabilities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概念
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之一。
借入款项概念
是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主要是用于临时性或特殊需要,弥补资金周转不足,无论用于哪个方面,只要借入了这项资金,就构成了一项负债。归还借入款项时,除了归还借入的本金,还应支付利息。期末尚未归还的借入款项的本金,应反映在“
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有关项目内。
借入款项核算
1.取得借款
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借入款项”账户。
[例20-1] 某事业单位1月1日从银行借入6个月的借款30 000元,用于事业单位事业支出,借款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借入款项 30 000
2.归还借款
事业单位归还借款时,借记“借入款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20-2] 某事业单位7月1日归还借入本金30 000元。根据相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借入款项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3.借款利息
根据借款用途:
用于正常业务活动补充经费不足的,利息支出记入“事业支出”;
用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补充经营资金不足的,利息支出记入“经营支出”。
[例20-3] 某事业单位1月1日向银行借入期限为1年的借款200 000元,用于该事业单位从事产品生产,借款利率8%,按季末支付利息。
每季季末支付利息时:
借:经营支出 4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特征构成
特征:
属于经济责任与义务;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
(一)代收的各种款项,如代收的预算资金、代收的
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
(二)借入款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将其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构成:
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
分类
按期限可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主要指借入长期款项);按偿付可分以货币资产偿付和以非货币资产或劳务偿付;按金额是否确定分可确定和需估计的负债。
管理要求
事业单位应对不同种类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确认计量
按制度规定设置“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税金”科目,根据
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数额计量,运用
借贷记账法记账。对于已经发生而数额需量,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对于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的,应当合理预计入账,待实际数确定后再调整。
报表列示
在
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下按偿还期限从短至长和重要性原则分项列示,依次为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
核算
它是指事业单位能以货币计量、需在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各种应缴款等。其核算特点:1事业单位代收的各种款项,如代收的预算资金、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2事业单位借入款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将其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1、应付及预收款项的核算
(1)应付票据的核算
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购买商品而应偿付的商业汇票,包括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核算基本相同,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及票据利息时,记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
(2)应付账款的核算
应付账款是指实行
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设置“应付账款”科目。事业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事业单位如有预收账款,也可比照企业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2、应缴预算款的核算
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务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事业单位应设置“
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各项应缴预算款的收取和上缴情况,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
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核算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
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应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各项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情况。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
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交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税法规定应交的各种税金。事业单位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以及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基本相同,但计算出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应记入“销售税金”科目,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应记入“结余分配”科目。
5、其他负债的核算
(1)、借入款项的核算
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事业单位借入和归还款项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相同。但是,借入款项发生的利息的支出,应在实际支付利息时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利息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是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其他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基金等。
事业单位应设置“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发生及支付情况。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核算基本相同,但事业单位集体的统筹退休金,记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