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目是汉语词汇,拼音shì mù,意思是名目;事项,出自《冥通记》。
解释
名目;事项。
摘要;事情的概况。
出处
南朝梁·陶弘景《冥通记》卷一:“今府中阙一任,欲以卿补之。事目将定,莫复为言。”
《新唐书·李峤传》:“今所察按,准汉六条而推广之,则无不包矣,乌在多张事目也?”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论语·雍也篇二七》:“上与非上,不可在事目上分。”
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上》:“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事目。”
宋·胡太初《昼帘绪论·听讼》:“令每遇决一事,案牍纷委,惮於徧阅,率令吏摘撮供具,谓之事目。”
宋·马永卿《元城语录》卷中:“神宗谓金陵曰:‘前日言章大无谓,司马某岂有此事。’金陵请事目。神宗曰:‘置之,谗言不足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