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法是按被估船舶在目前全新状况下的市场通行价格为基础,减去按现行市价计算的折旧和
损耗来计算现值的,其公式为:PN=PR-W1-W2-W3
其中:PN--船舶现值 其余参数如同前述定义,可参阅文后的符合表。需要说明的是按公式⑴将有形损耗从PR中减去的同时, 将该船在已使用年限内分摊的残值VF也减去了。实际上VF是应该继续包含在PN之内的。 当然在整个残值很小的情况下忽略不计。但当残值VF较为可观时,船舶资产就属于这种情况, 应补上多减去的残值,公式可演变成:
在难于找到相同或类似的船舶作为估价依据时可采用此法。此法是根据被评估船舶的原始帐面价值记录和国家公布的物价变动指数或本行业历年来统计得到的船舶产品厂价格上升指数来计算重置价格:PR=PC.K 式中:PC-该船原始帐面价值 K-国家或行业的产品价格上升系数
通过对被估船舶在使用寿命内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换算成现值作为被估船舶价值的一种方法。简言之,就是投资者对其投资可能得到的回报的一种预侧。此法又分静态及动态二种测算方法。由于动态法侧算过程繁复,且其结果与静态法测算结果相差不大,故这里只介绍静态法测算公式:PN=年收益净现值/社会
基准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