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用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4500——7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一般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2000——5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这两种二级公路部是具有二条车道,其路基宽度,对于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一般分别为11米和9米;对于一般二级公路分别为12米和8.5米。
交通收费的费改税,进而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不止是一个单纯的税费改革政策,在“保增长”“增内需”的语境下,实际上也是一项减轻社会负担、刺激消费的措施。因而,取消二级公路如果必须“逐步”的话,那么秉持的原则应该是:哪里的负担重、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要求更迫切,就优先取消哪里的收费。惟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
燃油税改革的功能,使“救市”真正“救”到“刀刃上”。
一边拿着中央补助金,一边收取通行费,为数众多的二级公路收费站一直备受争议。而随着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更高的要求,2008年12月国务院印发通知,提出“地方政府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