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预算单位也称附属预算单位,是指向一级预算单位领报预算资金,并对其所属的预算单位分配和转拨预算资金的
单位。
1. 二级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是从一级预算单位领报和年度预算、季度(月份)拨款(或交款)计划。
2.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与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领报经费;对所属单位分配和转拨经费,按照规定统一调度所属单位(指未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经费;有权支配本单位预算资金,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资金,并对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6.严格遵守预算,决算制度和
财务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完整地处理会计事务,准确、及时、清晰地编报会计报告和年度决算;审查和汇总所属单位的年度决算,会计报表须向上级预算单位报送;在规定的权限内,制定和颁布本部门各项
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核拨与核销所属报销单位经费,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从以上六点可以看出二级预算单位的主要权限和职责,除其预算资金是从一级预算单位领报和年度预算、季度(月份)拨款(或交款)计划、会计报表须向上级预算单位报送以外,其他各项主要权限和职责与一级预算单位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