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世平,男,汉族,1957年9月生,河北枣强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人物履历
1980年09月至1984年09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4年09月至1985年07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
1985年07月至1988年03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
1988年03月至1989年08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助审员;
1989年08月至1990年1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
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
1995年12月至2001年10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1年10月至2007年01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7年01月至2007年02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7年02月至2018年01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
2018年01月至2021年01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世平为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主任。
学术研究
工作之余注重对审判理论的研究,撰写论文150多篇,参加编撰了一些法学专著,20多篇论文被多家报刊转载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