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兵(1955~),男,北京人,研究生文化程度,
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处长,因贪污、受贿1690余万元及徇私枉法案,被判处死缓。
2001年8月,于兵从石景山公安分局副局长调任
北京市网监处处长,案发前任北京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筹备组副组长,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副会长。
于兵的受贿手段十分隐蔽。于兵平时喜爱收藏,其接受行贿公司的请托帮助人家办事后,多是以“推销”其藏品的方式受贿。比如其暗示他收藏的哪张桌子多值钱,有求于于兵的企业立刻心领神会,与于兵签假协议,花大价钱买下于处长的“藏品”。于兵称,他的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一张画就能花250多万元。
2003年,
瑞星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旭辞职,联手
瑞星公司原高管田亚葵一起创办了东方微点公司,研制出一套新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
软件。2005年7月,新软件即将上市前,微点公司遭到市公安局网监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于兵收了瑞星公司420多万元“好处费”,指使办案民警把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直接送到了瑞星公司。于兵还通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
福建。
网监处还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给全国唯一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不予检测,切断了该软件的面世之路。此外,田亚葵还被冠以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罪名,羁押长达11个月。
经过长达数年信访,2008年7月,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两个月后,潜逃至
南非的于兵被捕。今年2月,于兵受审时,承认收受瑞星公司420余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对其他罪行也供认不讳。2010年8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对于兵判决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11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于兵贪污、受贿1690余万元及徇私枉法案,作出核准死缓判决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