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敏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于天敏,男,汉族,1964年1月生,重庆合川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诉讼法学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大检察官。
人物履历
1982.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6.07 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其间:1995.09-1997.07挂职任永川市法院副院长)
1997.0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7.11-1999.01挂职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1.0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2.07-2004.05挂职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2004.05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5.05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0.05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2008.09-2012.06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5.05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7.01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9.03 辽宁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9.04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3.10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2024.01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
2024.02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担任职务
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01辞去)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25日,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补选于天敏为副主席。
出版图书
人物荣誉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曾获“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出版了《死刑案件法律监督理论与实务》专著,公开发表《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的实务设计》、《从原因自由行为角度探讨吸毒者的刑事责任问题》等研究论文10余篇。2010年11月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1 11:48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