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助理调研员、秘书处副处长、综合二处助理调研员、机要交换处处长,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8年8月16日,长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长春市相关人员作出组织处理,责令长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振波(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联系长春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