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男,1956年8月出生,河北人,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
人物履历
曾任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分局长,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治安处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02月至2016年11月,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职务任免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免去于泓源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人物事件
2014年6月11日至18日,时任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带队赴瑞士、斯洛文尼亚执行出国访问任务,该团未严格执行市外办批复的行程,绕道游览了铁力士山、布莱德湖、波斯托依纳溶洞等景点,出访费用超支人民币6.9万元,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团员所在单位以翻译费等名义支付。于泓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