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波
北京市密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于海波,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吉林九台人,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农学学士学位(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和环境学院土壤与植物营养专业),高级政工师。
人物履历
历任北京市农业局宣传处科员、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科员;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朝阳区亚运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朝阳区双井街道工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委书记(援藏)。
2013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年8月,任北京市怀柔区委常委、副区长。
2020年1月,任北京市怀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20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党组书记(其间:任一级巡视员)。
2024年4月,北京市密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24年7月,北京市密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职务任免
2024年4月30日,北京市密云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委书记余卫国到会作说明并讲话:根据市委决定和区委意见,于海波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同意提名为密云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于海波任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24年7月10日,北京市密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依法选举于海波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区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3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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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