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逸生,1952年5月生,中共党员,
教授,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现任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委司法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1982年1月,毕业于
黑龙江大学中文系,留校任教后赴
西南政法大学进修访学,回校后,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1992年9月晋升副教授,1997年9月晋升教授。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1998年任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
在教学与研究的过程中,先后著有《
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史简论》《相似易混罪名比较研究》《
刑事诉讼程序论》等10余部著作。在《法学研究》《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经长期的研究与探索,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