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苓,女,汉族,1973年7月生,辽宁沈阳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党员,二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2024年7月,任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职务任免
2024年7月25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长苓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4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免去于长苓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4年8月28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于长苓(女)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