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公安局
民国时期政府机构
1931年12月,云南省政府为突出省会治安的重要性,依照国民政府明令,将昆明市政府公安局改组为云南省会公安局,将各警察署巡长、巡警及巡警派出所,改称为警长、警士及警士守望所。1932年1月1日云南省会公安局直隶于省民政厅,并受省政府之指挥监督。其内属机构有秘书处、勤务督察处及总务、行政、司法、卫生4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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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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