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馆创建于1956年,已有54年历史,是省文化厅直属的公益性文化
事业单位,是全省群众文化活动和群文理论研究的中心、社区文化的指导中心、农村文化的辅导中心、基层文化骨干的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中心。
单位概况
云南省文化馆的性质和任务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任务是辅导、培训各地州市文化馆站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组织开展全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工作等。
云南省文化馆占地21亩,总建筑面积14378.69平方米。设有艺术客厅剧场、展览厅、舞蹈排练厅、音乐培训教室、美术书法培训教室、琴房、
电子阅览室、艺术档案室、专业录音棚和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领导班子
张桂芬:馆长、总支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创作室、艺术客厅。
协助馆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室。
李冰江:副馆长
协助馆长分管音乐舞蹈戏曲部、《民族音乐》编辑部。
王丽红:副馆长
协助馆长分管调查研究部、美术书法摄影部。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
综合处理馆内行政事务,做好上传下达,为全馆工作提供组织协调保障;对馆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岗位任期
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全馆外事、馆际交流及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做好全馆后勤保障工作,对全馆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添置工作以及内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党务、纪检、工青妇及工会等工作。
财务室
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运行机制,全面组织财务会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各项财务核算、结算工作;完善各部门的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参与各种经济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并按规定监督合同执行;做好全馆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登记和审核工作,进行“建账立卡”,定期进行清产核资。
音乐舞蹈戏曲部
完成免费开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各项文化艺术的阵地免费培训活动;加强馆办团队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实施全省群众文化基层业务骨干的辅导、培训工作;组织、辅导、研究群众文艺创作,推广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组织、策划、实施各种大型文化活动。
美术书法摄影部
负责全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指导、辅导工作,承担全省性的大型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举办、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美术书法摄影赛事;指导、辅导基层文化馆、站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的创作活动,培训文化馆、站专业技术人员、文化志愿者队伍以及业余美术、书法、摄影骨干;加强对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美术、书法、摄影的指导和辅导;开展群众文化美术、书法、摄影的调查及理论研究工作;搜集、整理我馆群众文化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档案;完成我馆免费开放的各项工作任务。
《民族音乐》编辑部
承担《民族音乐》(双月刊)的编辑、发行业务,组织实施好部门开展的各项免费开放项目工作任务,保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民族音乐》出刊质量和理论学术水平;对全省基层文化馆站业务人员进行指导;组织开展部门对外社会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调查研究部
承担《云南群众文化》(季刊)和《云南群文动态》(不定期)的编辑、发行业务,积累群文学术成果、培养群文学术人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云南省文化馆中长期发展规划,策划、协调、组织、实施云南省文化馆的科学研究业务,推动群文学科体系建设、推动群文事业发展、助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文化馆站提出的时代要求,指导全省文化馆站开展群文学科领域、公共文化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改变群文行业缺乏完备的学科体系、缺乏系统的学术话语的专业短板;围绕群文行业发展繁荣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策划、协调、组织、实施田野考察活动;策划、协调、组织、实施全省群文行业学术研究的专业培训业务,逐渐培养一支能够承担群文学科学术研究任务的人才队伍,选拔一批学术功底深厚的群文专家学者,组建我省群文学科、公共文化学科学术研究的核心的创新专家团队;承担云南省群众文化学会的日常工作和云南省文化馆艺术档案的建设与管理业务。
创作室
拟定全省艺术创作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组织、指导全省群众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各艺术门类的文艺创作及精品生产,为全省舞台演出提供优秀作品;加工、提高全省艺术创作精品,发现、培养艺术创作人才,为全省艺术创作发展积蓄后备力量;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群众文化各项艺术创作、交流、赛事工作,协调、督办我馆参加各种比赛重点项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实施我馆参加各种比赛重点项目的选拔工作;抓好群众文化艺术创作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促进我省艺术创作生产的有关措施。
艺术客厅
打造我省舞台艺术精品的展示窗口,打造群众文化活动演出中心;积极扶持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为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提供演出设备和场地,并协助其开展演出活动;在剧场开展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公益(节庆)演出活动,同时组织演出队伍下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协助馆内各部门完成各种免费开放服务活动。
云南省文化馆内设党政办公室、财务室、事业发展部、音乐舞蹈戏曲培训部、美术书法摄影部、社会文化活动部、群文理论研究期刊部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的培训工作有少儿美术辅导、少儿钢琴、电子琴培训,老年艺术大学开设民族舞蹈、美术、声乐,钢琴、电子琴等项目的培训。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列入“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