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于1950年5月15日,始称云南省宁洱专署人民法院,1951年2月改称云南省人民法院普洱分院,1955年2月改称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4月因成立思茅市改称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4月因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而使用现名。
法院简介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于1950年5月15日,始称云南省宁洱专署人民法院,1951年2月改称云南省人民法院普洱分院,1955年2月改称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4月因成立思茅市改称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4月因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而使用现名。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普洱市委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中国梦”,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每一件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核心,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三大平台”“两个中心”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案件的审判质量,努力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措施,全面强化安全保卫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各项工作都有新进展,为普洱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机构设置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刑、民、行政、立案、审监、执行等审判业务部门,以及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局、法警支队等综合部门,共21个内设职能机构。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