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财政局
云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云梦县财政局,政府机构,隶属于云梦县人民政府。
历史沿革
1975年11月云梦县财政科改设财政局,内设办公室、税政、预算、企财、财政监察组;1984年4月,财政局、税务局分开,财政局内设人秘股、企业股、农财股、行政股、预算股,取消监察组;1986年4月,财政局成立财政学校,6月,全县建立乡级财政,选聘46名乡财政工作人员;1987年10月,全县撤区并乡,成立12个乡(镇)财政所,财政局增设财政政策条法股、国债服务部;1988年6月,财政局增设办公室、农业税收管理股、财政纪律监察室、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撤消人秘股;1989年11月,财政局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付局级机构);1993年12月,财政局增设社会保障股,国资局内设企业股、综合股;1996年1月,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会计事务所;1997年1月,撤消农业税收管理局,成立云梦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内设稽查股、综合股,9月,增设人秘股,撤消监察股、调研股;1999年4月,成立财政监督局,1999年5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财政局统一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6月,成立国债金融股;2000年5月,财政局在乡镇组建会计核算中心,纳入管理的单位204个,启动县直单位政府采购办法;2001年2月,成立财政局工会,12月,增设统计评价股、财产评估股;2003年1月,成立县招标采购中心,4月,成立国库股,同预算合署办公,6月,调研股合并到办公室,监察股与人事股合并为人事监察股;2004年12月,成立金融股,撤消国债金融股。
2005年,云梦县财政系统有干部职工265人,其中,局机关124人,乡镇财政所141人,设有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个正局级单位,内设财政监督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个副局级单位及办公室、综合计划股、预算股、国库股、科教文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行政国有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办公室、经济建设股、商贸股、金融股、企业股、会计股、人事监察股17个股室,下辖城关镇、倒店乡、曾店镇、义堂镇、吴铺镇、胡金店镇、清明河乡、伍洛镇、沙河乡、隔蒲潭镇、下辛店镇、道桥镇12个乡镇财政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财政信息、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监管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安全保卫,环境秩序,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审核县级各部门制定的涉及财政、税收条款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资金的管理;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审核地方税收减免、退税、先征后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税收资源的普查统计分析工作。制订落实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完成部、省、市下达的财政科研协作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任务,促进财政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开展宣传;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科研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学术活动。
综合股
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会同物价部门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收费标准的核定;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其票据进行管理;管理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业务;负责彩票监管;进行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预算股
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负责县级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整顿工作;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县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地方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国库股
提出并拟订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行政政法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负责外事财务制度的拟定;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考虑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拟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教科文股
负责制定事业性单位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经济建设股
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研究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农业股
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协助商贸股管理分管部门的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业务。
社会保障股
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全县社会保障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企业股
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制定及修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县级直接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监管县级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教科文股和农业股分管企业除外)财务,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负责办理县级工交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和分配县直企业下岗职工补贴资金。
商贸股
参与管理国有商业、粮食、供销社、文教、外贸等企业及事业单位财务,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产销财政政策;管理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市级粮、油、肉类、食糖、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储备资金;管理全市军粮供应补助资金;组织协调督办全市粮食、国有商业及供销社系统财务政策性亏损挂帐处理工作;管理省下拨和市级副食品风险基金及文教企业专项补贴;研究拟定全市财政扶持出口政策,管理兑现出口奖励、贴息资金,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及省下拨的其他扶持出口资金;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部门预算意见,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管理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
金融股
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外债的有关事宜;编制和执行外国政府贷款,统借统还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负责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在云梦县的有关业务往来,参与签订贷款协定的磋商谈判;负责地方性商业银行等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审查进入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和中介组织取得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拟定县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县级政府机关年度采购计划草案;处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事宜;办理县级政府采购的其他事宜。
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贯彻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制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授权经营”为主体的国有资产营运机制;按规定对产权代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奖惩;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措施、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的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等;负责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纠纷调处,对管理范围内的产权变动进行审批;参与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对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进行监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
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制定并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标准、指标、方法和评价规程,负责对指标的分析利用等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体系,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对部门预算中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与配置的统一管理;组织监缴“非转经”占用费收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数据的分析,提供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统计报表,并负责报表审核、汇总工作;统一发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的信息。
人事监察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办理干部任免调配手续;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务工作,督办局党总支决议事项;负责局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财政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实施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内部财务定期审计和干部异动审计工作;加强系统勤政廉政教育,搞好廉政建设;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和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2021年6月,被评为湖北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云梦县财政局情况简介.云梦县财政局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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