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读音为wǔ tǔ,汉语词语,山林、川泽、丘陵、水边平地、
低洼地等五种土地。
《孔子家语·相鲁》:“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
王肃注:“五土,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 宋·王禹偁《籍田赋》:“兴五土之利,
固必躬而必亲;同三代之风,复不矜而不伐。” 章炳麟《
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视五土之宜,以分其刚柔侈敛。”
唐·王维《大唐大安国寺故大德净觉禅师碑铭》:“诘朝而五土开国,
信宿而驷马朝天。”
赵殿成注:“
蔡邕《独断》:天子大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以所封之方色,东方受青,南方受赤,他如其方色,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之色,归国以
立社,故谓之受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