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林业局,是一个政府机构,隶属连池市,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机构。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管辖区域
连池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二)编制全市林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森林更新、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全市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等工作,负责全市林权、林地和湿地管理;按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权限,负责征(占)用林地初审、报批;指导全市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狩猎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案件。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及装备建设,监督、协调、查处重大、特大林业案件。
(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签发省内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八)编制、审定全市林业系统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林木采伐、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基金和其它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十)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其它国营林业单位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木材市场的建设和木材销售工作;指导林业贮木场工作。
(十二)组织起草全市林业行业有关规程、标准;指导全市有关林业方面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林业外事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科学研究,组织申报科研项目,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应用,提供科技信息 服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和
黑河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