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观妓
唐代万楚诗作
《五日观妓》是唐代诗人万楚的诗作。此诗主要是写端午节观看乐伎表演,首联从侧面以历史著名美人作比,烘托渲染;颔联与颈联正面描绘乐伎的容颜、服饰、歌声和舞姿;尾联写乐伎摄魂夺魄的魅力。全诗写得景真情真,思想性虽然不高,却显示了较高的艺术水平,尤其是颔联二句表现手法独特,富有艺术个性,堪为脍炙人口的佳句。
作品原文
五日观妓⑴
西施谩道浣春纱⑵,碧玉今时斗丽华⑶。
眉黛夺将萱草色⑷,红裙妒杀石榴花⑸。
新歌一曲令人艳⑹,醉舞双眸敛鬓斜⑺。
谁道五丝能续命⑻,却知今日死君家⑼。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五日:即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妓:乐伎。
⑵西施:春秋时越过绝色美女。谩(màn)道:空说或莫说的意思。浣(huàn):洗。春纱:生丝织成的薄纱。
⑶碧玉:南朝宋汝南王宠爱的美妾,出身微贱,南朝民歌《碧玉歌》中有“碧玉小家女”之说。这里用以借指乐伎。丽华:美人名。古代名叫“丽华”的美人有两个,一个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皇后阴丽华,另一个是张丽华,南朝陈后主的妃子。一说丽华即“华丽”之意。
⑷黛:青黑色的颜料,古代女子用以画眉。夺将(jiāng):从……夺得。萱(xuān)草:俗称金针菜、黄花菜、多年生宿根草本。古人以为种植此草,可以使人忘忧,因亦称“忘忧草”。
⑸红裙:红色裙子,亦指美女。妒杀:让……嫉妒而死。
⑹艳:即艳羡。
⑺双眸(móu):两颗眼珠。敛:收束,这里指拢发的动作。
⑻五丝:即五色丝,又叫“五色缕”“长命缕”“续命缕”。端午时人们以彩色丝线缠在手臂上,用以辟兵、辟鬼,延年益寿。
⑼君家:设宴的主人家。
白话译文
乍一看她,好像是在越溪浣纱的美女西施,又宛如碧玉,媲美美人丽华。那深翠色的黛眉,使萱草相形失色;那火红的裙裾,让五月的石榴花嫉妒。她善唱新歌,甜润的歌喉,美妙的旋律,令人艳羡不已;她醉而起舞,双眸含情,云鬓微乱,娇媚之态令人心动神摇。谁说那端午节避邪的五色丝线能救人性命,现在我的魂魄已被这位乐伎勾走,今日怕是要死在主人家里了!
创作背景
此诗作者万楚是唐玄宗开元年间进士,诗当作于盛唐时期,但其具体的创作年份难以考证。从诗题可知,此诗是写农历五月五日端午节观看乐伎表演的。在唐代,端午节的风俗习惯有龙舟竞渡、吃粽子、饮蒲酒、彩丝缠臂、艾蒿插门等,也有在这一天呼朋唤友、宴饮取乐的。此诗即是写朋友间宴饮取乐的作品。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唐诗中,固多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的不朽篇章,然也不乏写上层士大夫宴饮、赠妓之作。这类作品,一般思想性不高,在艺术上却偶尔有可取之处。万楚的《五日观妓》,可以说就是这样的一篇诗作。
此诗首先写乐伎的美妙动人。“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一落笔便别有风情。在越溪边浣纱的西施,是古来公认的美女。诗人刚刚提到西施,又用“谩道”二字将她撇过一边。这样,既触发起了以美人比美人的联想,又顺势转到了眼前这位美女的身上。但仍不直说而故作迂曲。诗人让西施、碧玉、丽华三个美女一路上迤逦行来,借传统形象比拟所要描写的对象,省却了许多笔墨,却使描写对象轻易地步入了美人的行列之中。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两句采用了一种十分独特的夸张而兼拟人的表现方法。上句用了表示动作的“夺将”,下句用了表示情感的“妒杀”,从而分别赋予眉黛、萱草、红裙、榴花以生命,极尽对眉黛、红裙渲染之能事。萱草和石榴都是诗人眼前景物。况端午时节,萱草正绿,榴花正红,又都切合所写时令。随手拈来,为美人写照,既见巧思,又极自然。
写罢形貌之后,又接写歌舞:“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眸敛鬓斜。”写出观赏者对乐伎的艳羡,并点出“双眸”,更使乐伎形象光彩照人,充分渲染了其勾魂摄魄的力量。
以上四句对乐伎的描绘,从对形貌的静态描绘开始,进而在动态中加以刻画,写她的歌舞。一静一动,由形及神,展示了乐伎的色艺俱佳。
最后诗人深情激动地说:“谁道五丝能续命,却知今日死君家。”“死君家”与“彩丝线”密切关合,奇巧而自然,充分见出诗人动情之深。
此诗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秾艳流丽,光彩照人,是以诗写人的成功之作。特别“眉黛”二句表现手法独特,富有艺术个性,成为脍炙人口的佳句。
名家点评
唐诗广选》:王元美曰:中联真婉丽,有梁陈韵致。结语宋人所不能作,然亦不肯作。于鳞严刻、收此,吾所不解。又“西施”句与“五日”无干,“碧玉今时斗丽华”又不相比。
唐诗选脉会通评林》:李维桢曰:开山破险,振拔一时,“夺将”“妒杀”甚奇。周敬曰:通篇就观妓发挥,鲜艳古劲。结用五日事,巧切有情。蒋一葵曰:“敛鬓斜”对法不同。结用事得趣,苟非狂客不能有此风调。周珽曰:善描善谑,狂而欲死,亦趣人也。然丝能续命,适以伤身,妆服歌舞,真伐性之斧,人何多中其饵乎?此诗别有讽刺。王元美谓西施浣纱与“五日”无干,“碧玉”“丽华”又不相比,余玩“谩道”“今时”四字,必非无指。唐仲言云“于鳞取其高华耳”,似也,但谓“刺明皇贵妃时事”,而自恐失之凿。
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眉黛、裙红、萱草、榴花,写得妓与“五日”交光连辉,欲离欲合。五丝续命者,恰用“五日”事翮成妙结。宋人不是不肯作,直是不能作也。
《唐七律选》:千秋绝艳语,却不泛下,故妙(“红裙妒杀”句下)。“双眸”二字插入无理,然故有初唐生塞之气(“醉舞双眸”句下)。虽涉轻薄,然绾合相联处,直是《子夜》快笔,不知者以无赖弇语目之,谬矣。元、长后刘、白俳调全仿此。
《春酒堂诗话》:此诗无不视为拱璧、何也?“夺将”“妒杀”,开后人多少俗调!末结竟似弋阳场上曲矣。唐人俗诗甚多,不胜枚举,独举此者,以诸家所赞羡者也。
《此木轩论诗汇编》:此等诗更无深意。看六朝人此类甚多,凡强为之说者,皆缘不识诗之源流故也。既自误,又以惑后生,岂不可恨!万之倾倒于此妓,何若此之甚?然固非诗之所禁也。“何事世人偏重色,真娘墓上独题诗”岂非良箴?然入诗,则煞风景矣。
《近体秋阳》:容与跌宕,自是盛朝之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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