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是由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和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成立,于2002年2月28日 正式投入运营,对外受理国际
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2001年12月3日,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代码分配公司(
ICANN)正式宣布仲裁委员会和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成立的“亚 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为国际
通用顶级域名争议的解决机构。至此,“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经成为世界上继美国“公共资源争议解 决中心”、美国“国家仲裁论坛”和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之后的第四家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 机构,同时也是亚洲第一家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分别在仲裁委员会和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设北京秘书处和香港秘书处,主要为亚洲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当事人就国际
通用顶级域名如.com、.net、.org、.biz、.info、.name、.museum以及.coop等提供 统一的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聘请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日本、韩国、印度以及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乃至美国、加拿大、西班牙和 澳大利亚等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及网络专家为域名争议解决专家,参与解决域名争议。中心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根据IC ANN所制定的程序规则《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以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补充规则》进行案件程序,并依据ICANN 所制定的实体规则《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裁决案件。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于2002年2月28日正式开始对外受理案件。凡认为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持有人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其在先
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均可访问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网站并按照相关规定向该中心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进行投诉,以解决其相关域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