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是在1832年2月于马萨诸萨州的阿莫斯特写下这首歌词的,第一次唱这支歌是1832年7月4日在波士顿公园街教堂的一次爱国庆典上。他后来写道,那时在“一个阴郁的冬日的下午”,他一口气给这只著名的曲调填上了新词。史密斯神父经常应邀为这支歌的歌本签名。1889年,在追忆他些这首歌时,他写道:“我并没想把它写成一首国歌,但也不想它会获得这种丑名”。
美利坚人很熟悉《天佑吾王》这支曲调,因为在1776年以前,它一直是他们的国歌。这支曲调常被用来充当诸如《天佑亚美利加》、《天佑乔治华盛顿》和《天佑十三州》等爱国歌曲的曲调。甚至美国最早的一位
女权主义者也曾用过这支曲调。1795年10月17日,她在《费城密涅瓦》上发表的一首题为《女权》的诗就是采用了《天佑吾王》的曲调,诗的开头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