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转让
经济术语
交付转让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将票据直接交付给他人,并不在票据上作任何记载的转让方式。
内容
交付转让方式实际上是受让人直接代替了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票据上的权利人,转让人从此退出了票据关系。这对于转让人来说,转让手段十分方便,而且根据“谁签章谁承担票据责任”原则,转让人可免受最终持票人的追索。但这种转让方式实际上缩小了持票人的追索范围,降低了持票人权利安全系数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均发生票据权利的转移。采用交付转让的票据有提单仓单栈单等。它们是准流通证券或半流通证券。
法律效益
一、就交付转让的实际发生过程来看,转让人无须在票据上进行任何表示,当然也不需要在票据上签名,因而,转让人在进行交付转让后,就在事实上退出票据关系。
二、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只保留着票据外的原因关系,而不存在票据关系;而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后手持票人之间,则既无票据关系,也没有原因关系。
三、从票据转让的效力来看,对于转让人来说,他只承担将票据上权利转移给受让人的责任,而不对该票据上权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在该票据上权利不能实现时,持票人不能依票据向转让人请求偿还,最多也只能提出基于原因关系所能够提出的票据外的权利请求。这对于受让人采说,是很不利的。所以,交付转让在我国实践中并不是很多的。
参考资料
交付转让.MBA智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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