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进行交叉公司,是以大宗买卖为前提的,就是在有大宗卖出(或买进)的时候,预先找好适当的买主(或卖主),把它同时推上市场使买卖成立。当一笔大宗买卖(如100万股或200万股)将在股票市场推出时,由于量大有可能引起股市价格波动,从而使交易的价格超出意料之外。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一般可使用交叉交易,因此交叉交易又被称之为“大宗相对交易”。交叉交易是以大宗买卖为前提的,因此,个人投资者参与的事例很少,参与的大多是企业公司、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因此可以说交叉交易的频度是观察机构投资者动向的一个晴雨表。
在美国,
交叉盘交易是指同一经纪商在一笔交易中代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亦称“交叉代理”或“双重代理”。在英国,交叉盘交易称为put through。交叉盘也可指经纪商将股票的买单与卖单相互抵消,令其不出现在交易所的交易记录上。 这种做法通常被视为是非法的,其风险是买方或卖方不能获得公平的市场价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