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2000年7月经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0]136号文批准,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和15个自然人成为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001年5月,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雄厚的科研优势和技术资源,背靠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有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根植西北沃土,围绕资源领域,以国际化、科技化、市场化为发展方向,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在信息产业领域,交大博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一流软件企业,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软件成熟度模型CMM3级评估、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认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等,业务范围涵盖煤炭、国土、电力、水利、金融、石化、服装、制造等行业领域,公司以良好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能力、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质的协作和服务体系,赢得了客户,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声誉。公司下属有多家IT行业领域的子公司,在安全产品、门户网站、应用软件、
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业务等方面,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
服务外包业务(BPO/ITO)方面,公司先后承担了香港、台湾等地区发包的软件开发工作,承担了瑞典IFS(工业金融系统)产品在国内的技术服务、实施支持和个性化功能定制开发等工作,公司从事BPO/ITO项目工作的核心成员大部分毕业于英、美、澳等国家著名大学的IT、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相关行业的业务流程经验、项目管理运营经验和综合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后台流程外包服务。
◇2006年8月 公司进行了
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对价后流通股变为2486万股 注册资本6245.8万元,总资产5.67亿元。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0]136 号”文件批复,由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组织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6,780,000.00 元,是以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0 年4 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36,780,797.89 元按1:1 的比例折合形成,差额797. 89 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发起人股东包括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谢晓、张敬朝、赵桂霞等自然人。公司于2000年7月16 日取得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1012110210。 2001 年3 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 股送1 股(每股人民币1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6,780,000.00 元增加至40,458,000.00 元。2004 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4]25 号文核准,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8.26 元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为1 元的社会公众股2 ,2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2,458,000.00 元。2005 年4月15 日,自然人股东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简称“产业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三人持有的本公司53426 34 自然人股(占总股本8.55%)协议转让给产业集团。转让完成后,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产业集团持有公司15052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和郭征旭与经发国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五人持有的公司4457563 自然人股(占总股本7.14%)协议转让给经发国际。转让完成后,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和郭征旭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经发国际持有公司4457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为公司的第四大股东。
2006 年2月22日和3 月6日,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谢晓、郭俊香与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496,180、4 ,851,000、644,160 股(占总股本的22.40%)协议转让给经发集团。转让完成后,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谢晓、郭俊香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经发集团持有本公司13,991 ,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2006 年2 月28 日和3 月10 日,西安交通大学产业 (集团)总公司、张敬朝、胡养雄与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42,634、2,919,510、330,000 股(占总股本的13.76%)协议转让给上海昊太,转让完成后,张敬朝、胡养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9,709,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海昊太持有本公司8,592,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上述转让完成后,经发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7 月10 日经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 年度完成,四家
非流通股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送1.3 股的比例支付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对价,共计支付2,860,000 股。其中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并承担相应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由经发集团代其支付对价。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中法执民字第21-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 年1 月18 日将本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 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 (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
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5,903,52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3,12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