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县
交河镇
今为
交河镇
,于公元1073年立镇,金
大定
七年(公元1167年)废镇立县,名交河,隶属
河间路
献州。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并入
泊头市
。
沿革
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立县,名交河,隶属河间路
献州
。
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交河并入乐寿,未几复故。属中书省河间路献州。
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徙县治于今交河镇,仍称交河县,属河间府献州。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直隶河间府。
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再次合并州县,交河县省入
献县
。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复置,属京师
河间府
。
清代属直隶河间府。
民国2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决定撤府留县,同时设置行政监察道,交河县隶直隶省渤海道。
民国3年(公元1914年)渤海道改为津海道。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交河县隶属河北省。
民国26年(公元1937年),交河县划归河北省第八督察区。
1949年设置沧县专区,交河县属之。
1958年4月,交河县改属
天津专区
。天津专区撤销而改隶天津市。
1961年沧县专区恢复,交河县还属。
撤销
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其政区并入
泊头市
。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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