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冲突是在可观测条件下,两个或两个以上道路使用者在同一时间、空间上相互接近,如果其中一方采取非正常交通行为,如转换方向、改变车速、突然停车等,除非另一方也相应采取避险行为,否则,会发生碰撞。这一现象就是交通冲突。
基本概念
道路使用者在行驶过程中,与另外一个道路使用者或者道路设施在时间、空间上相互接近,如果该道路使用者不采取必须的交通行为,如转换方向、改变车速、突然停车等,就会发生碰撞的交通现象。
类似于交通事故,交通冲突可以表述为交通参与者在空间运动与其他参与者或者交通设施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交通事故同属于交通冲突的范畴,交通事故与交通冲突的成因及发生过程完全相似;两者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是否存在损害后果。换言之,凡造成人员伤亡或车物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否则称为交通冲突。交通冲突也可表述为交通行为者明显感到事故危险存在,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相应避险行为的交通遭遇事件。交通冲突技术是依据一定的测量方法和判别标准,对交通冲突的发生过程与严重程度进行定量测量和判别的一种技术,同时也是一种非事故统计的交通安全评价方法。
冲突的起源
首先从社会科学方面来分析冲突的含义、目标、类型和作用。从社会科学角度来看,冲突(conflict)是指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激烈对立的社会互动方式和过程。冲突双方所追求的目标既可能相同又可能不同,有直接的交锋,形式比较激烈。冲突往往突破了规则、规章甚至法律的限制,带有明显的破坏性。冲突的类型较多,通常从规模、性质、方式和程度等方面划分。冲突主要是由社会不平等造成的,如财产、权力和声望分配的不平等。冲突的破坏作用显而易见,但也有刺激社会进步的作用,一个社会中存在错综复杂的冲突,可以防止社会分裂和社会僵化。
从自然科学角度来看,冲突一词被广泛应用于各个科学研究领域,根据不同的应用范围,冲突的含义也不尽相同。冲突对象不仅仅局限于人和群体,冲突可能发生在任何抽象或具体的事物之间。同样,冲突的类型、特点和产生原因也取决于冲突所在的领域。
广义上冲突可以看作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开始于一方感觉到另一方对自己关注的事情产生消极影响或将要产生消极影响。尽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对冲突的说法很多,其中却包括了一些共性,冲突必须是双方感知到的,是否存在冲突是一个知觉问题,若人们没有意识到冲突,则认为冲突不存在。冲突是有起点和终点的一个行为过程,冲突常常是具备多种类型的。
交通冲突的类型
交通冲突的类型较多,有多种分类方法。下面以发生在城市道路中的常见交通冲突为主要研究对象,根据不同的分类依据,将主要的交通冲突分类方法总结如下。
按照发生地点的不同,可以分为路段交通冲突、交叉口交通冲突。其中路段交通冲突又包括正向冲突、追尾冲突、横穿冲突、撞固定物冲突。交叉口交通冲突主要包括左转弯交通冲突、右转弯冲突交通、穿越交通冲突。
路段交通冲突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正向冲突:主要表现为冲突车辆以相反的方向相互逼近,是车头与车头之间的冲突碰撞。
(2)追尾冲突:主要表现为冲突车辆以相同的方向相互逼近,是车头与车尾之间的冲突碰撞。
(3)横穿冲突:主要表现为冲突车辆以交错的方式相互逼近,是车头与车辆中部之间的冲突碰撞。
(4)撞固定物冲突:道路使用者与道路上的固定构造物发生冲突,冲突角。主要表现为冲突车辆以一定的角度逼近道路构造物,是车头与道路构造物之间的冲突碰撞。
交叉口交通冲突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1)左转弯交通冲突,通常指直行车辆与对向进口道左转车辆之间的冲突,在机非混行的交叉口还包括左转非机动车与直行机动车之间的冲突。
(2)右转弯交通冲突,通常指右转弯机动车与本向直行自行车和行人之间的冲突。
(3)穿越交通冲突,车辆直行穿越具有
优先通行权的干道时,与干道车辆产生的冲突。
按照冲突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机动车之间的冲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冲突、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冲突、行人之间的冲突。
按照避险行为方式可分为制动、转向、加速、制动+转向、加速+转向等冲突类型。
交通冲突严重程度
冲突严重程度是指交通冲突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程度,其定量关系可由单位时间的事故发生概率的数学期望表示,大量研究结果表明,事故与严重冲突之间存在线性关系,也即冲突越严重、冲突频率越高,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高。这是以事故为间接指标来衡量冲突严重性的,实际上,可以从冲突本身表现出来的特征来界定冲突的严重程度,冲突严重程度的下限为冲突发生的临界点,冲突严重程度的上限为冲突与事故之间的临界点。在这个冲突发生的区间内可以根据需求将冲突的严重程度分成不同级别。据此划分冲突的严重程度同样与事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冲突严重程度越高,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高,反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低。
冲突严重性程度的判别需要先后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三个:冲突发生与否的判别;冲突严重程度级别的确定;不同严重程度之间范围的确定。
冲突判别方法
空间距离法
选择空间距离作为判别参数。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十分直观且合乎逻辑,冲突双方之间的距离愈小,则相撞的可能性就越大,当冲突双方的距离为0时,事故发生。空间距离法在判别初始,需要设定不同冲突严重程度下的距离指标,观测者通过目测或者仪器测量获得冲突对象间的距离,然后与标准值比较,即可判断冲突的严重程度。
优缺点:尽管空间距离法简便易行,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当冲突双方速度很低时,即使距相撞点距离很小,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很小,同时适时地把握冲突双方之间的距离也可以克服一些危险的情况。所以,在车辆以低速运行的状态下,单纯应用空间距离判别冲突的严重程度会导致较大的判别偏差。另外,标准值不易被标定,而且同一标准值在不同的情况下使用会导致判别的误差。
时间距离法
选择时间距离作为判别参数,这种方法的判别参数是由道路使用者逼近相撞点的实际速度与距离通过相关运算分析得到的。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综合反应了道路使用者避让事故所需要的空间距离、速度、加速度以及转向能力。时间距离小,可以反映出距相撞点的距离很短或速度很高,也可能短距离和高速度同时存在。
优缺点:时间距离法虽然同时考虑了速度和距离,但是也存在短时间和低速度同时存在且事故可能性小的情况,时间距离法还有一个局限性就是要确定冲突点,在路段上发生交通冲突时,不易确定冲突点,所以时间距离法较适合于交叉口。
能量判别法
能量判别法是根据汽车碰撞理论,通过计算一起冲突如果发展成事故所产生的碰撞能量大小来衡量冲突的破坏性。显然,碰撞能量越大,冲突就越严重反之亦然。
事故后果的程度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有碰撞速度和角度、碰撞位置、车辆种类与质量以及道路条件。不同的碰撞条件给车辆或其他物体所造成的损失是不一样的,能量判别法体现了主要影响因素的作用,但是判别标准较难统一,各类车型质量不一,且与非机动车、行人等之间差异较大。还存在质量大、速度小或是质量小、速度大却得出严重冲突的判别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