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表明产品信息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产品标识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的名称、厂址,产品的主要成份、规格型号,以及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等。产品的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它的相关要求。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其标示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释义
产品标识是指表明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的质量状况、保存期限等信息情况的表述和指示,目的是给消费者、销售者以及用户提供有关产品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产品的成份、质量、所执行的标准,说明产品的使用、保养等事项,起到指导消费者的作用。
在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具有标识。产品标识与实物样品一起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示
承诺和保证。但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前者如:饭馆生产的面包、饭菜、油条等,后者如纽扣、棉线、小五金等。
特征
产品标识的特征
产品标识是在产品的长期的生产销售过程之中,所形成的一种信息指示,是故产品标识在通常情况下应当是伴随着产品所生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需要有产品标识的,例如裸装食品和某些裸装产品。另外,产品标识应当如实的记载产品的相关信息,不得有任何的虚假宣传或者夸大的情形,否则,产品标识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将承担与虚假宣传产品类似的法律责任。
另外,产品标识有着强烈的目的性。产品标识是为了告知消费者关于本产品的生产情况,主要功能以及相应的质量问题,有着吸引消费者购买该产品的目的。再次,为了能够反映该产品的质量以及特性,每种产品标识都是与该产品配套的,可以说,每个产品标识都有自己独特的身份,就像是人的指纹一样,两个不同的产品不可能有同一个产品标识。并且,产品的标识不是突然而然产生出来的,它是伴随着产品的一步一步生产出来的这个过程产生出来的。包括产品的生产、组装、出产的这些个过程之中均有着产品标识产生的要求。最后,产品标识必须具有真实性,并且要求具有相当的客观描述,把产品的相应特点给反映出来,毕竟,产品标识不是广告,它是在反映原产品的特点之上来宣传产品,客观真实是它的第一要务。
产品标识的分类
产品标识的分类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根据产品要素标识,根据产品标识的名字、规格、材质、产地等不同的要素来对产品标识进行分类。此外,还可以根据产品生产的过程,比如产品原材料的选购、产品的初步加工、或者加工了哪几步而对产品标识进行分类。此外产品标识的种类分为:1)标签。贴在或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品名、用盒、价格等的卡片,多用于采购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示识;(2)记录。流程卡、工艺卡、派工单、跟踪卡等文件,多用于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3)颜色。使用不同颜色标明产品某种特征;(4)符号。使用不同的图形文字标明产品某种特征;(5)容器具。使用不同容器具盛放并标明产品某种特征;(6)区域。使用不同区域隔开存放并标明产品特征;(7)印章。使用不同印章打在产品或产品包装或产品记录上,标明产品某种特征;(8)标牌。使用不同颜色或文字或图形标牌标明产品某种特征。这些均是产品标识表示的各种不同的方法。总之,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产品标识,它们均是为了达到生产者、销售者所需求的目的来编撰的。
产品标识的作用
产品标识对于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因为产品标识标注了某些消费者所需要的信息,比如该种产品来源于何种产地,用了何种的原材料,那么这些要素被标注在了产品之上,产品的标识就给消费者提供了便捷,方便消费者寻找的功能,消费者能够按照标识的指示按图索骥买到自己心仪的产品。对于销售者来说,从生产者手中购得大批量的产品之后,利用产品标识,可以将不同种类的、不同类型、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给区别开来,避免在对于产品进行保管时候,出现因为产品的数量太大而将不同产品混同的尴尬场景。对于生产者来说,产品标识也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有一类产品标识是专门标注产品在生产过程之中的各个步骤,所以对于某些工艺复杂的产品标识来说,产品标识可以帮助生产者起到一个记忆生产步骤的作用:哪些步骤完成了,哪些步骤还没有完成,通过产品标识一看便知。还有,对于产品标识,通过上面所记载的数据,对于生产者、销售者都有着警示作用。对于生产者来说,倘若产品标识上的数据不是真的,那么生产者就需要承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对于销售者来说,知道产品标识之上的数据失真,并且隐瞒不报,最终将产品销售出去,也将会承担等同于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总体来说,产品标识就是产品的一张“名片”,承担着将产品介绍出去的作用,同时,使用产品标识,也对于生产者的生产和销售者的储存,销售过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产品标识与商标的比较
商标(英文名trademark)指的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业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常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表示。商标与产品标识看上去似乎很相似,都是用来表示商品特殊属性的一种标记,但是二者在性质、功能上都有所不同:商标是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的产品或者是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服务区别的工具,商标可以由颜色、数字、文字、三维标志等或者它们的结合形成的。而产品标识虽然也是由文字、数字等结合而成,但是产品标识限于其功能的限制,主要还是由文字与数字结合而成。
其次,商标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4、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5、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从上述法律中,我们可以明晰,商标的申请条件较为苛刻,并且有着严格的注册控制,但是对于产品标识来说,基于产品标识本身的特点,由于其需要反映产品的某些特殊性质,因此,产品标识有时候需要直接表明产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数量及其他特点帮助人们区识别此种产品与别种产品。
再次,产品标识并不需要通过注册就能使用在产品之上,只是产品标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而商标,虽然也不是非要进行注册,但是倘若商标想要得到商标更好的保护,则是需要通过注册的方法,将其变为注册商标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总体而言,产品标识与商标都是为了使生产者、销售者自家产品更好地与其他家区别的工具,但是在具体要求和调控方法上都有着不同,而这种不同则决定了二者的使用方式的不同。
内容
产品标识所面向的主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正如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共同责任,产品标识虽然不属于产品本身,但是对于产品的监管,生产者与销售者则承担着相同的责任。而消费者作为产品的接受者,根据我国产品质量保护法的要求,有权获知产品标识的真实信息,同时当消费者因为虚假的产品标识受到误导的时候而致使自己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生产者或者是销售者寻求损害赔偿。
产品标识需要满足如下的要求:1、一个产品的标识需要满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这是产品标识需要具备的内容之一。质量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者其质量检验机构、人员等,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经过检验合格而签证并印在产品或者包装上,说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标志和证书。具体而言,产品标识所标注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不合格的产品是无权在产品或其包装上进行产品标识的。也就是说,产品标识只能够对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使用,没有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是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都是无权使用产品标识的。2、产品标识必须具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这也是产品标识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产品标识有向消费者介绍该产品性质、功能和某些特点的作用,因此在产品标识之中,必须真实地将这类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否则,很容易让消费者对于产品发生误解。而且,在提供了真实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之后,消费者能够根据真实的信息区选择自己想要购买的相应产品,并且只有获悉了真实的产品信息之后,才能够方便消费者进行维权。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这项义务不是针对所有生产者而言的,只是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注的,才在标识上注明。产品需要表明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包括二项,有的包括多项,由产品的行业管理部门规定。这也是为了保持产品标识的真实性。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时期;就比如食品或者药品一样,这些有保质期的产品,倘若不在产品包装上利用产品标识标记它们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那么这些有时效的产品就未必能发挥它们的功效,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欺骗。因此,针对这些具有很强及时性的产品,产品标识的内容上必须标注相关时间。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针对这种产品,例如剧毒、有放射性、危险、易碎、怕潮的产品,在产品包装上应当根据相关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注有中文警示或者警示标志。这里的中文警示或者是警示标注,都是能够引起人们高度注意的标识。正是因为这些产品具有相应的危险性,因此,生产者或者是销售者就有提请消费者注意危险的义务,其实也不只是针对消费者,运输者、保管者根据产品标识,也能够合理的选择运输和保管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危险,这也是产品标识的功能之一。
具体而言,产品标识必须客观、真实的反映产品的性质、产地、功能等等,对于产品标识的这种要求也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体现。
相关法律
针对与产品标识的相关法律,我国在1997年曾经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出相关的规定,为我国对于产品标识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该规定已于2014年7月2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废除。因此我国相对于产品标识的管理、注意事项在目前就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现行关于产品规定的法律都是体现在其他部门法中: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二十八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一条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特种安全设备法》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十条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应当于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前向授权机构申请备案。能效标识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三)能效标识样本;
(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五)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六)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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