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险制度,起源自19世纪60年代。产权保险通常被描述为“产权保险商关于产权有效性的判断,如果这种判断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导致了损失,那么产权保险商会进行赔偿”。也可以这么说:产权保险是一份保单,在不动产的实际产权状况与被保险的产权状态不一致时,它保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免受损失。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产权保险在美国实现了高度发达,美国大概有大大小小100余家获得经营许可的产权保险公司,收益在120亿美元左右,并将产权保险制度与产权保险服务带到了全球数十个国家,其中占有较大市场分额的为
第一美国集团(The First American Corporation)旗下的第一美国产权保险公司及其推出的“鹰式保单”。
极少数情况下投保人为不采用
住房抵押贷款购买房地产的受让人,而产权保险的受益人,可能是转让方,也可能是受让人,也可能是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多为商业银行)。对于转让人来说,产权保险的受益方式是可以解决掉因为产权纠纷以及处理产权纠纷过程中所引发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对于受让方而言,产权保险保证了其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不存在瑕疵和法律纠纷;对于抵押权人而言,产权保险的受益是保证抵押权的完全实现。
产权保险的标的,实质上就是产权报告的准确性。产权报告是关于产权状况的分析,内容涉及房地产的外观描述、产权人是谁、共有权人以及权力的限制,权力纠纷以及相应纠纷。办理产权保险手续前,先由保险公司进行产权核查,并生成产权核查报告,如果产权存在报告中没有记载的瑕疵和纠纷并且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由产权保险公司负责消除瑕疵、解决纠纷、负担法律费用或是由产权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产权保险的期限是“永久而终身有效的”,一直到被担保的风险消失时终止,保单通常是在房屋移交给业主并且登记之后签发的,只要被保险人拥有房地产产权,那么保单就是有效的,即使被保险人身故,那么他的继承人或是受赠人持有产权并且通知了产权保险公司,那么保单仍然有效,但是房屋出售后则保单终止。住房抵押贷款人购买的产权保险的保单在贷款机构开始提供贷款并登记后签发,当买房者偿还完贷款时保单终止。
产权保险公司的产权核查是签发产权保险的重要环节,产权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已知的、可见的各种渠道搜集关于这套房产的所有信息,他将对房产的历史、公共记录,法院记录,房产及姓名索引等许多公众文件进行调查,旨在确认卖方的权利无误,并尽力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业主该付而未付的房地产税、未付清的贷款、法院对前房主的债务判决以及该地产是否有使用上的限制、是不是有可能影响交易顺利进行的潜在问题等等。而
第一美国集团(The First American Corporation)拥有全美国最大的房地产信息数据库资源,他不仅为自己的产权核查提供便利,也为律师、其他产权保险公司提供相应数据,这也是产权保险所依赖的一个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