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产权登记检验项目
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是企业应当于每个公历年度终了后90日内,办理工商年检登记之前,向产权登记机关申办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企业申办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时应当按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上报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和填写《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企业的产权登记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申办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申请;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年检合格后,由产权登记机关在企业产权登记证副本和年度检查表上加盖年检合格章。下级产权登记机关应当于每个公历年度终了后150日内,编制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产权登记机关报送产权登记与产权变动状况分析报告。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不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企业不得以年度检查替代产权登记。
企业应当按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办理年度检查,如不按规定办理年度检查的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其产权登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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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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