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出生于1917年11月11日,于2010年10月14日去世,美国当代
著名国际法学家、人权法学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终身
教授,哥伦比亚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曾经担任过美国国际法协会主席,是国际宪法学协会的创始人之一。
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1917年11月11日生(其出生地现属
白俄罗斯),2岁丧母,由继母抚养。1923年随家庭迁至美国
埃利斯岛,1933年进入
叶史瓦大学,1937年获数学学士学位,随后又进入
哈佛大学法学院,1940年获
法学士学位(LLB),同年返回纽约,担任
比林斯·勒恩德·汉德法官(Judge Learned Hand)的助手。1941年应召入伍,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获银质奖章(Silver Star)。
战后,亨金前往
华盛顿,在那里为美国联邦大法官
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做助理法官,任职于1946-1947年的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47年和1948年,从离开最高法院后到全职受雇于
美国国务院前,亨金曾短暂担任
联合国法律部(United Nations Legal Department )的顾问。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了与奥斯卡·舒赫特(Oscar Schachter )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将持续超过55年,直到舒赫特于2003年去世。
在担任国务院官员期间,亨金曾出在多个与联合国有关的美国代表团中出任代表,还曾代表美国出席了《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谈判会议。1956年,亨金离开美国国务院,在
哥伦比亚大学工作。1957年,他在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任教。1960年2月,在费城,他遇到了
耶鲁法学院毕业生爱丽丝·哈特曼(Alice Hartman)。1960年6月19日,两人结为伉俪,此后相伴长达50年。
1962年,亨金回到哥伦比亚大学。他经常在
哥伦比亚法学院讲授
宪法和
人权,在他的大部分职业生涯中,他还在哥伦比亚国际和公共事务学院开设了
国际法课程。他撰写和编辑了数十本书和数百篇文章,但他的学术成就的衡量标准在于其持久的影响力,而不仅仅是数量。
1979年,亨金曾批评美国在人权方面“特别是在平等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低于当代国际水平”,并认为这是美国人权保护制度的“遗传的缺陷”。他也曾批评
社会主义国家说:“
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没有为个人的权利留下地盘……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丝毫承认个人权利而限制自己,因为这会妨碍社会主义的彻底实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亨金曾主持中美人权对话。直到去世之前,亨金仍然担任哥伦比亚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亨金独著有《
权利的时代》、《国际法:政治与价值》、《宪政·民主·对外事务》等,与他人合著并经过中译的还有《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真理与强权——国际法与武力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