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甲店公社,隶属河北省唐山市
玉田县。位于玉田县东北部,东与
丰润县沙流河公社毗邻,西与
韩家林公社相连,西北与
郭家屯公社搭界,南邻
蛮子营公社,北与
林头屯公社接壤,总面积41.7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地名含义
亮甲店建于唐代以前。因公社驻地亮甲店,故取名亮甲店公社
建置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属丰玉遵联合县政府管辖。
1958年,建立亮甲店公社。
1961年,公社规模缩小,划出56个村分别成立
大李庄公社、
韩家林公社、
林头屯公社,其余仍为亮甲店公社。
1983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复置亮甲店乡。
1993年2月,撤销韩家林乡,并入亮甲店镇。
行政区划
亮甲店公社,辖27个大队,158个生产队。有33个自然村。
地理环境
亮甲店公社,位于玉田县东北部,东与
丰润县沙流河公社毗邻,西与
韩家林公社相连,西北与
郭家屯公社搭界,南邻
蛮子营公社,北与
林头屯公社接壤,总面积41.7平方公里。
人口
亮甲店公社,总人口21640人,除满族366人、其他少数民族10人外,均为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