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
联合国大会在第65/151号决议中宣布的国际年
认识到能源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联合国大会在第65/151号决议中宣布2012年为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设立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提高对可持续能源、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重要性的认识。
简介
能源服务对生产力、卫生、教育、气候变化、粮食和水安全、通信服务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无法获得清洁、廉价和可靠的能源阻碍了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一个主要障碍。
仍有14亿人无法获得现代能源,30亿人依赖“传统的生物物质能源”和煤炭作为其主要燃料来源。
背景信息
发展中国家30多亿人依靠传统生物物质做饭取暖,15亿人没有电,而且即便有能源服务,数以百万计的穷人也负担不起。
能源与可持续发展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以及更清洁、更高效的现代能源对消除贫穷的作用。
在发展中国家提供负担得起的现代能源服务对于实现国际商定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减少贫穷和改善世界大多数人的生活条件和水准十分重要。
提供更清洁的能源技术选择,建设一个能抵御气候变化的人人共享的未来,必须更好地提供可靠、负担得起、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而且对环境无害的能源服务和资源。
要更广泛地利用和探索现有能源及其他更清洁的、新的和可再生的能源,就必须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南北、南南和三角合作等途径转让和传播技术。
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动员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质量足够高而且能及时到位的适当财政资源,并向其转让技术,以利于这些国家有效地、更广泛地利用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国家政策和战略必须适当把更多地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低碳排放技术、包括更清洁的矿物燃料技术,与可持续利用传统能源服务结合起来,并在该领域国际合作的支持下,通过推动开发和传播适宜的、负担得起的可持续能源技术以及按照相互商定的条件转让这些技术,适当提高国家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的能力。
在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领导下,联合国能源机制(由20个联合国机构组成的协调小组)正在开展一项新的全球性倡议,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
目标
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将促使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合作伙伴在全球范围内实现2030年的三大目标:
(1)确保普及现代能源服务;
(2)将全球能源密集程度减少40%;
(3)在全球范围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提高30% 。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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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