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根据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该名录的人工繁育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第四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经科学论证,现发布《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经科学论证,现发布《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三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