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
法国人格主义用语
人格结构是指法国人格主义用语。指人的精神活动的结构。他们主张研究完整的人,认为研究完整的人,不仅应从哲学,而且也要从心理学、社会学、切史学、人种学等具体科学进行研究,而那些具体科学的研究只触及人的自然的存在,不触及人的历史的存在和人格结构,不属于哲学范围。人的意识包含有理智和精神等广泛的领域。理智是对现实的认识,只能简单地再现自然的特征,精神则是创造现实、使自然人化的活动,人格主义哲学所研究的人格结构就是人的精神结构,它才属于哲学范围。精神领域是从善恶、祸福等角度来看待人的生存的意识领域,是人的自我意识或具有生命意义的人的经验的领域。精神活动是一种不断趋向未来的历史性活动,它赋予自我以及人的意识所及的世界、自然以历史性。这种历史性是一种摆脱了自然和历史环境及其对人的生命的内在活动的制约的历史性。他们认为这种生命的内在活动就是人的意向性活动。因此精神活动的结构即人格的结构也就是意向性结构。他们主张意向性代表精神活动的开放性,表明精神活动可以超越自我和世界,而向更高的、更圆满的存在迈进,所以人的意向性结构即精神结构也就是超越活动的结构。
但解释这种个体差异的人格结构观并不一致。有的用特质或类型来解释,有的用自我或需要来解释,也有的(如斯金纳)则完全拒绝人格结构(如特质、类型、自我、需要等)的概念,认为人格是由一些反应组合而成的行为模式。人格理论家对人格结构的性质、构成要素及其组织方式、某些要素是否控制其他要素等问题的见解不一。人格主义对意向性的解释同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对意向性的解释有类似之处,但又各具特点。人格主义者认为胡塞尔建立意向性概念是为了解决认识问题,以期达到认识与实在的统一,因而没有摆脱理性主义;存在主义者所说的意向活动是封闭的,没有越出个人范围,两者都没有把意向性结构当作超越性的结构。人格主义则要求把意向性与超越性统一起来,建立将历史和自然统一起来的人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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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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